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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:按耐不住了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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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晨手拿着外套冲下楼时,坐在沙发上想心事的裴红芬刚要起身回房。

“晨晨,这么晚了,你要去那里?”她在背后喊她。

叶晨头也不回,“裴姨,我有点事,先出去一趟,一会儿就回来。”

“这么晚了,路上当心点。”裴红芬突然以为这些孩子,没一个让她省心的,只能对着叶晨的背影大叫这么一句。

叶晨迫切火燎,险些是一路小跑,她是听到裴红芬的嘱咐了,可是,其时她已经快跑出别墅大门,所以并没搭话。

裴红芬看着漆黑浓密的夜,眉头皱成了一团,这帮孩子啊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让她这个做尊长的彻彻底底放心。

“在担忧他们?”略带嘶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“放心吧,叶晨肯定不是去找凌漠和明珠的。”

就在今天早晨,裴红芬把整栋别墅仅存的唯一一个佣人,打理花园的园丁也给解聘了,所以,她不用转头,也知道说话的人是谁。

况且,她遣走所有佣人,原来也是为了身后人。

她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,眼光锁在门外的夜色里,话是在对身后人说,“怎么出来了?”

“横竖孩子们又都不在。”前一刻照旧坐在轮椅上,靠人推才气前行的李叔,现在,正双脚落地的站在客厅里。

他虽然站的有些吃力,却是真的靠他自己的气力站在妻子身后。

裴红芬转过身看着自己的丈夫,满目柔情,“我看你啊,是今天看到明珠,太兴奋了。”

“嗯,今天我是真的很兴奋。”李叔拉着妻子的手朝沙发走去,“孩子们在的时候,什么事都要靠你一小我私家,真是辛苦你了。”

“都老汉老妻了,还和我这么客套。”裴红芬笑着依偎进丈夫的怀里。

客厅里水晶灯发出晶亮亮的白光,映照着沙发上的一对中年男女,有种洗尽铅华的淡然。

“都三年已往了,那件事,照旧一点眉目都没有吗?”裴红芬想起正事,忙问自己丈夫。

李叔皱起眉,“当年谁人枪手,自那晚以后,就彻底消失了,真的是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的。”

“如果不棘手,我预计凌漠也不会允许你的要求,让你重出江湖。”裴红芬笑着接上话,顺势伸脱手,替丈夫熨了下紧成一团的眉心,“是不是又在想小海了?”

李叔一掌握住妻子的手,逐步摩挲着自己的脸,就像在熨烫心里深处最痛的伤,“那是我们两个的儿子,也是我们唯一的孩子,他来到我们身边,我们却没能给他最好的,还牵连那么小的他遭了大殃,你说我怎么不惆怅。”

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,实在,后面尚有半句,只是未到伤心时。

这时,年过半百的李叔就把头埋到妻子瘦弱的肩膀上,嚎啕大哭,像个伤心的孩子一样。

提到早逝的儿子,想到他是怎么惨死的,裴红芬也是心如刀绞,“老李,不说了,我们不尚有凌漠吗?尚有明珠,现在尚有叶晨,实在他们都是我们的孩子。”

面临丧子之痛,再华美的说话,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
老伉俪两个就这么抱头相互慰藉痛楚,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才从伤心里自拔出来。

“老李,你的轮椅自己当心点,我怕晨晨已经怀疑这当中尚有玄机了。”裴红芬提醒自己的丈夫,喜欢叶晨归喜欢,有些事,她终究照旧不想让她知道。

这张轮椅,是凌漠为掩护李叔特制的,内里或许有数十种机关,谁人小玄色按钮,就是启念头关的开关。

李叔,全名李开国,十多年前,是上一任“狂世”老大,一个名叫jia的男子的左右手,风物自得的很。

能被选拔上当jia的得力助手,可想他的身手有多了得。

或许真是应了那句话,出来混的,总是要还的。

报应很快来了,在一次和其他帮派发生斗时,他被内奸出卖,被人砍了十多刀,就地倒在地上,血流满身。

这不是最惨的,因为,他被一起的兄弟救了回去。

等他疗好伤回抵家,才发现,他中年才获得的,唯一的独子,被人砍死在了床上。

血已经凝聚成块,看样子,他受伤倒地那天,他的独子就被人砍死了。

那一刻,他似乎是被五雷轰顶,满身乏力的朝地上瘫了去。

也是那一天,等他从地上站起来,已经一天一夜已往了,一天一夜水米未进,他却感受不到任何饥饿。

他拿出打火机,点燃床上被自己儿子的鲜血染红的棉被,他抱起自己已经干掉的儿子,坐在床中央,安平悄悄的期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。

他没被火烧死,因为,就在他被火苗吞噬的瞬间,有人撞门进来了。

这小我私家,他认识,是jia已经定好的下一代“狂世”接棒人,他虽然年岁还没到,可是每次重要聚会会议,jia都市带着他一起出席。

“你来干什么?”他秉着最后一丝神智,训斥冲到床边的少年。

“李叔,我来救你出去!”少年的声音还没完全长开,带着点嫩稚的声音,那时那刻,却似乎成年男子的嗓音般铿锵有力。

“你走,我不要你管!”他闭上眼,用最后一点气力去推已经走到他身边的男孩。

“李叔,如果我说我能为你,为你儿子报仇呢!”少年一把拉住他伸过来的手,眼光很坚定的看着他,“你跟不跟我走?”

那一刻,他动摇了,也犹豫了,他身上的这点伤,真的不足为道,可怜的是他的孩子,他今年才六岁,刚上买办,前几天还嚷嚷着说这个月末一定要让爸爸去加入家长会。

那么个活蹦乱跳,有血有肉,智慧又天真的孩子,转眼就这么没了,他能不伤心吗?他简直想拿把刀杀了自己。

早知道报应会应在儿子身上,他李开国宁愿一辈子在农村当个农民,也不愿为了什么所谓的出人头地加入黑社会。

“李叔,你相信我,总有一天,我会带着‘狂世’走向白昼,走向日出!”看他还摇摆不定,少年咬着牙,又嘶吼了这么一句。

就这样,他在少年凌漠的资助下,突围出了火海,人是活了,可是,他的脸被毁容了,手上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没一块是好的。

他本就不大在乎自己的相貌,毁了就毁了,况且,有这些消不去的疤痕在,更能时刻提醒他为小海报仇。

其时的“狂世”,除了凌漠和裴红芬没人知道他李开国还在世。

自从出了火场后,他就一直藏在凌漠的公寓里,还算好的是,凌漠的父亲,虽然从不来看他,每月给的生活费却是很富足。

谁人老管家,也是个极循分守己的人,从不追问他的泉源,只是每顿给他做好吃的送上楼。

因为想抓出谁人内奸是谁,一直在“狂世”做饭的裴红芬并没走,她要多探听消息,为自己儿子报仇。

终于,在等了快要快一年时,凌漠给他带来了两个好消息:一个是,他找了个捏词,很顺利的把裴红芬清静的“赶”出了“狂世”;

另外一个,终于查到当年谁人内奸是谁。

当看到谁人害他被砍十多刀,害他儿子被杀,害他被毁容的内奸,他满身的血液都在沸腾。

手,只管已经很不着力,他照旧抡起砍刀,他要亲自把这小我私家的手指一根根砍下,用他逐步流出的血,祭祀儿子的在天之灵。

凌漠并没阻止,他站在一边冷冷看着,清俊绝尘的脸色露出和年岁不符的戾气。

于内奸叛徒,他同样的厌恶。

有句话叫,“心有余而力不足”,现在许多时候是用来形容男子和女人谁人时,突然间的不给力,其时,他因为手烧伤严重,已经影响得手筋,即便他想,手照旧不由的哆嗦起来。

凌漠走到他身边,对他说道:“李叔,我来。”

这是他第一次从这个少年眼睛里看到嗜血的冷光,既然他注定是“狂世”的新一代主人,就注定他的双手是要沾满鲜血的,他没阻止,把刀递给了他。

不得不说,这个少年,年轻轻轻,就很明确打心理战,他拿过刀后,并没着急着去砍,而是有一下没一下的砍着边上的护栏。

铁护栏遇到铁制成的砍刀,飞溅出火花,在一直四溅乱飞的火花,以及咣咣荡荡的催命声中,原来还冒充镇定的内奸,瞬间瘫倒在地,小便失禁。

凌漠皱着眉朝地上人走去,手起刀落,随之响起的一声凄厉的尖啼声。

或许是为了遂李开国的愿,凌漠真的是一根根手指去砍的。

就当他们两个以为内奸就这样要被解决了时,已经被砍到三根手指的男子突然朝凌漠身后看去,弥留的的眼睛里发出类似回光返照的光线。

凌漠很智慧,他虽然没有上当的转头,却也没敢轻敌,他再次扬起手里的刀,却没像前频频那样直接落下。

他抬头朝扬在头顶的砍刀看去,月光凄冷,一张阴森的脸正倒影在刀面上。

下一刻,他身体朝边上一倾,躲过了来人的致命一刀,就当他想转头全力搪塞谁人真正隐藏在暗处的内奸时,原来倒地,已经失去三根手指的替死鬼,突然站起来。

他死死抱住他的腰,看他挣扎,他用尽全部气力,把他转过来,朝黑衣阴森男推去。

凌漠再怎么已经有些身手,究竟年岁还小,再加上腰被人牢牢挟制着,还真是挣扎不出。

替死鬼看凌漠挣扎不出,越发来劲,想起自己适才的断指之痛,更是横生出几分蛮力,凌漠挣扎不出,眼快锋锐的刀刃离他的喉咙只有半尺不到。

一个黑影从边上飞扑了过来,随之响起的是肉被撕裂的声音。

“李叔!”看到倒在地上的李开国,凌漠感受自己满身的血液在瞬间都开始逆流。

人在悲愤到极点时,总会有超人的发作里,凌漠也不破例,他很快解决掉那两个男子,然后背起李开国下山。

那刀砍的虽然很深,却没伤到要害,只是从那以后,李开国的那条受了重创的腿,再也没法长时间站立,轮椅,或许将成为他后半辈子,无非缺失的工具。

回忆到这里打住,李开国朝那条每次一碰,就会钻心疼的腿摸去,“红芬啊,实在明珠虽然心机重了点,究竟也算是救过我们的命,你适才,真的不应该那样说她。”

看明珠失落伤心的样子,他很心疼。

“你都听到了。”裴红芬拉过丈夫的手,放到自己手心里,轻轻拍着。

“嗯,都听到了。”当年,他腿伤很严重,世界上最顶级的外科专家不是在某个医院里,而是在“狂世”,也只为“狂世”服务的cozy。

那时凌漠不是叫不动他,只是他还没有让只效忠jia的cozy为他保密。

保住腿虽然很重要,可是在李开国看来,顺利脱离“狂世”更重要。

那天晚上,凌漠的公寓里,来了一男一女,男的,三十多岁,黄发白肤,典型的美国人;女的,十五六岁,黑发黄肤,一看就是亚洲人。

“明小姐……”对明珠带着cozy泛起在他眼前,他很惊讶,“你怎么来了?”

明珠看了他一眼后,当着他的面,径直和cozy用英语开始谈话。

他来美国已经许多年,再加上“狂世”的兄弟,可谓是哪个国家的人都有,平时基本都是用英语交流。

明珠和cozy的对话,他都听懂了。

原来,cozy是明珠带来帮他治腿伤的。

cozy不愧是全世界顶级外科医生,硬是把他那条险些不行能保住的腿给保住了。

似乎是猜到他的忌惮是什么,明珠当着他的面,下令cozy对给他看腿的事发了毒誓。

cozy在“狂世”的职位,和古代宰相差不多,险些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整个“狂世”他除了听jia的,就是这位明小姐的。

说到cozy对明珠的言听计从,就不得不提明珠在“狂世”的真正职位。

既然“狂世”是为掩护一个女人而繁衍出的组织,那势必也会有个相对权利大于其他男子的女人存在。

在“狂世”内部,他们把这样唯一一个职位高于男性的女人称为“圣女”。

差异于一般,只能独自一人,一生是童贞之身,不能生情,不能有欲的圣女,“狂世”的圣女,可以有情有爱,可以和其他正常的女孩子一样完婚生子。

不外,却有条划定,“狂世”的圣女,一旦完婚就必须脱离“狂世”,而且她生的第一个孩子,一定要送给“狂世”。

谁人孩子如果是女孩,将会是“狂世”的下一任圣女;如果是男孩,就必须以他的鲜血祭天,而“狂世”的老大,也要凭证命格去找到新一任的圣女。

这一代的圣女——明珠,就是同样这样的方式被jia寻到的。

“实在……”看丈夫的眼睛定定看着茶几发呆,裴红芬就知道,他又想起往事了,轻声叹息道:“明珠是很爱凌漠,可是,凌漠却不爱她,凌漠是我们看着长大的,以他的性格,不爱,就是不爱,只怕拿刀架在他脖子上,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,我这样说,实在是为了明珠好。”

看丈夫不说话,她伸脱手到他眼前晃了晃,“开国,我们找出当年谁人枪手后,就能弄清当年的真相,帮我们的小海报好仇,我们就回乡下,过田园生活。”

李开国凝思看向裴红芬,“过田园生活?”

“是啊,我们可以种几亩地,再养几只**。”想到那种惬意轻松的生活,裴红芬眼睛里泛出异样柔和的光,“如果你想,我们还可以去领养一个孩子,好好的把他养大,我们可以给他起名念海。”

“红芬,我累了,真的好累,自从小海脱离我们后,我天天都感受很累。”李开国把头靠到妻子肩上,逐步闭上眼睛,“念海,念海,忖量我们的小海。”

“不累,你看我们现在身边就像是有三个孩子,看着他们,就像看到咱们的小海一样。”裴红芬轻轻摸着丈夫的头发,嘴角勾着轻和,温柔的笑意。

……

叶晨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的市公安局,她心里早想好了,如果事情真的很大,她就打电话给叶震山。

她以为陈如玉话没说话,电话就挂了,是警员不让她多说,以为她正被关押在内里,小跑着,直朝警员局里冲去。

“喂,这位小姐,你找谁?”一双手,实时拦住了她,市公安局是个什么地方,岂是她这样想进就进的。

叶晨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,抬起头,朝说话的人看去,当看清那人是谁,一声惊呼,“王叔叔……”

拦住她的警员,这时也看清她是谁,“晨晨,你怎么会来这里?”

顿了顿,似乎想到什么,又说:“是不是找你爸爸啊,他已经下班了,他的调令已经下来了,从明天起,他就不到这里来上班了。”

“王叔叔,我不找他,我是来找一个朋侪的。”叶晨朝内里张望,惋惜,门关的很严实,她基础看不到内里的情况。

“找谁啊?告诉王叔叔,我直接帮你打电话,让他出来。”警员局是个严肃秉公的地方,即便眼前这个是原局长的女儿,他也不能徇私随便把她放进去。

“她不是你们警员局的人,她是……”叶晨刚启齿,身后就有人在喊她,“晨晨,呜呜……你可算来了……”

叶晨转身,看到满脸是泪,眼睛红肿的像两个桃核的陈如玉,“小丽,你怎么了?”

大步走到陈如玉身边,看她只是哭,心,一下子都提到嗓子眼了,“小丽,你到底怎么了?”

陈如玉向来彪悍,能让她哭成这样,在叶晨的明确来看,不是被人掠夺了,就是劫色了。

如果是前者,倒还好,如果是后者,叶晨都不知道该怎么慰藉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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